贯彻落实国家、省有关政务服务、行政审批工作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依法依规负责经济区审批协调服务工作;负责协助开展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方面行政许可事项的办理,负责各类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负责统筹推进经济区放管服改革工作,持续优化政务服务环境;协助开展就业指导服务、社会保险服务、人才档案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工作;负责承办区域内教育、卫生等事务;负责工程项目建设报批业务办理;负责建设工程质量监管及安全生产等工作;承担临空经济区党工委、管委会交办的其他工作。(原:负责协助开展投资项目、市场准入、社会事务、公共服务等方面事项办理;协助开展就业指导服务工作、社会保险服务工作、人才档案服务工作;负责区级机关事业单位公务用车、办公用房、会务服务、物业管理、机关食堂等方面管理、保障、服务工作,制定机关事务工作办法组织实施;协助开展综治信访、公共法律服务工作;负责公用设施移交后的管理和维护等工作;负责落实退役军人相关服务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