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8期)。
1、“鄂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机关后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周 宏
开办资金
250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市直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办公场所物业管理和服务工作;负责市政府机关食堂日常管理服务工作,指导全市党政机关、事业单位食堂服务保障工作;负责市级周转房的服务保障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滨湖社区滨湖北路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0MB1U000506
2、“鄂州市公务用车运行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鄂州市公务用车运行保障中心
汪 伟
910万元
负责市直党政机关集中统一管理的公务用车监督管理服务工作,推进公务用车信息化、标准化建设;负责市直党政机关综合执法和应急公务用车保障服务工作;完成主管部门交办的其他工作。
鄂州市鄂城区凤凰街道莲花社区凤凰路63号
12420700MB1U0006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