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6期)。
1、“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文化和旅游市场综合执法支队
法定代表人
余华兴
开办资金
10.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全面提高文化和旅游市场管理和政府公共服务水平。以市文化和旅游主管部门名义依法统一行使文化、文物、出版、版权、广播电视、电影、旅游市场、体育等领域的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并承担“扫黄打非”有关工作任务。
住所
鄂城区滨湖西路12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0MB07135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