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3期)。
1、“鄂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鄂州市乡村振兴发展中心
法定代表人
陈琳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协助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负责巩固脱贫成果、乡村发展、乡村建设和乡村治理等技术性工作;负责乡村产业、人才、文化、生态、组织振兴等信息化建设工作;负责易返贫致贫人口快速发现和响应系统数据采集、研判预警、跟踪处置等工作。
住所
鄂州市鄂城区滨湖北路3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700MB1Q72130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