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7期)。
1、“宜城市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宜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城市县域经济发展中心(宜城市重点项目建设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玉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市县域经济运行调度,监测分析县域经济发展动态 ;协调解决县域经济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建议措施 ;汇总县域经济目标监控责任单位指标落实情况 ;协助全市重点项目管理。
住所
宜城市自忠路15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84MB1Q83593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