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登记公告
枣阳市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公告
时间:2025年02月11日

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4期)。

1、“枣阳市鹿头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枣阳市鹿头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安付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住所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大道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83MB1U19085K

 

2、“枣阳市鹿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枣阳市鹿头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先明

开办资金

4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等提供服务。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等服务工作。

住所

鹿头镇文化街1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83MB1U19202D

 

3、“枣阳市鹿头镇党群服务中心(枣阳市鹿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枣阳市鹿头镇党群服务中心(枣阳市鹿头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陈群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工作。为辖区内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等工作。

住所

枣阳市鹿头镇人民大道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83MB1U192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