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3期)。
1、“枣阳市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枣阳市太平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田锋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为乡村振兴、农村产业发展等提供服务,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建设、技术推广等工作,负责农村土地承包、宅基地改革、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
住所
枣阳市太平镇太平大道5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83MB1T178472
2、“枣阳市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枣阳市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枣阳市太平镇党群服务中心(枣阳市太平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夏杰
5万元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公共服务等政务服务工作。为辖区内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等工作。
枣阳市太平镇向阳路23号
12420683MB1T6618X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