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79024期)。
1、“保康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保康县水利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姜立彬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主要承担全县水法律、法规宣传,水资源、水利设施保护,水事秩序维护,河道采砂规划、方案编制等工作
住所
保康县城关镇东街2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26MB0A55529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