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9079期)。
1、“保康县歇马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保康县歇马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志国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国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妻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分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住所
湖北省襄阳市保康县歇马镇关公路(歇马镇综合执法中心)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26MB1T88805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