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组织实施乡镇规划管理、实施工作;(2)研究制定乡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措施、办法;(3)指导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4)负责乡镇建设项目的申报;(5)负责个人建房及危房改造项目选址、审批、许可、安全质量监督;(6)负责乡镇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监督;(7)负责乡镇集镇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拆违控违相关执法工作。(原:1.组织实施乡镇规划管理、实施工作;
2.研究制定乡镇、集镇和村庄建设管理措施,办法;
3.知道村镇基础设施建设与管理;
4.负责乡镇建设项目的申报;
5.负责个人建房与危房改造项目选址、审批、许可、安全质量监督;
6.负责乡镇房屋和市政工程质量、安全市场行为监督;
7.负责乡镇集镇辖区市容环境卫生管理、生活垃圾治理、污水处理和拆违控违相关执法工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