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为维护全县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稳定。
业务范围:
(一)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市有关交通运输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维护交通运输市场秩序和稳定;
(二)负责道路旅客运输、道路货物运输、道路客货运输站场、城市公共交通运输、出租汽车及运输辅助业等行业监管和行政执法工作;
(三)负责水路、航道、港口、渔船、地方海事等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四)负责水上交通安全执法和水路运输行业监管工作;
(五)负责与公路安全保护相关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工作;
(六)负责超限超载运输治理和破坏、损害或者侵占普通公路路产路权行为的行政执法工作;
(七)负责公路建设市场和水运工程建设市场的行政处罚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执法工作;
(八)负责组织开展道路运输安全、水上交通安全和交通工程建设领域安全管理和行政执法工作;
(九)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工作,组织协调跨区域交通运输行政执法活动;
(十)负责指导全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行风建设;
(十一)承担执法区域内与交通运输行政执法相对应的交通运输安全监管工作;
(十二)承办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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