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5期)。
1、“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社区网格管理综合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季长春
开办资金
1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街道社区网格化管理服务职责。做好社会治安联合防空、矛盾纠纷联合调解、应急管理联勤联动突出问题联合治理、流动人口联合管理等工作。
住所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06MB1N5862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