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4期)。
1、“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海东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按照法律法规授权以街道的名义负责综合行政执法工作,依法承担行政执法案件的立案、调查、行政处罚及复议、应诉等相关工作。
住所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办事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06MB1H71965Y
2、“襄阳市樊城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襄阳市樊城区商务综合服务中心
朱明洲
承担樊城区商务领域“双随机一公开”、“一网通办”、“双打”、“放管服”、“互联网+监管”及12345投诉热线处理;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襄阳市樊城区人民西路37号
12420606MB1F811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