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1期)。
1、“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口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郭辉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及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承担城镇建设、水利、劳动保障、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承担退役军人就业创业、优抚帮扶、权益保障等事务性工作;
住所
襄阳市樊城区清河路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606MB1F7825XX
2、“襄阳市樊城区定中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襄阳市樊城区定中门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马丽
面向党员群众提供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承担城镇建设、劳动保障、民政、文化旅游、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公益事业服务职责。
襄阳市樊城区磁器街14号
12420606MB1F78401D
3、“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襄阳市樊城区中原街道党群服务中心
王海迪
15万元
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工作。履行城市社区党组织书记及社区工作者的人事综合管理职责;承担城镇建设、劳动保障、民政、文化旅游、水利、退役军人事务、医疗保障等方面的经办服务及党群服务举报投诉的受理、办理工作。
襄阳市樊城区春园东路16号
12420606MB1F78719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