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4412期)。
1、“枝江市问安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枝江市问安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玲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综合执法工作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各站所、大队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住所
枝江市问安镇金泉街4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83MB0925273Q
2、“枝江市问安镇党群服务中心(枝江市问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枝江市问安镇党群服务中心(枝江市问安镇退役军人服务站)
陈燕林
5万元
承担党员群众服务工作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授权,负责区域内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 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 协助做好城乡建设等服务工作
12420583MB092499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