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3期)。
1、“枝江市社会治理中心(枝江市综治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枝江市社会治理中心(枝江市综治中心)
法定代表人
屈雄劲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群众工作以及其他维护社会稳定方面事务 承担推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承担完善辖区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承担组织对突出治安问题开展整治 负责综治场所管理和社会治理平台运行和维护 负责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负责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宣传工作
住所
枝江市马家店街办胜利路1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83MB0762814U