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5期)。
1、“当阳市半月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当阳市半月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石军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辖区内党建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和帮办代办,指导村(社区)做好便民服务工作。负责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举报投诉受理和协调办理。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走访慰问、权益保障等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当阳市半月镇先锋街12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82MB1R25087U
2、“当阳市半月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当阳市半月镇综合执法中心
盛明威
10万元
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协调辖区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当阳市半月镇马窑路101号
12420582MB1R254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