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4期)。
1、“当阳市半月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当阳市半月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凡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等工作。做好水利、水保、防汛抗旱等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改革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当阳市半月镇马窑路5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82MB1R08156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