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9期)。
1、“当阳市两河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当阳市两河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红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辖区内执法力量和资源, 开展联合执法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住所
当阳市两河镇汉宜路与朝阳街交叉口东南18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82MB1R20307G