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263696期)。
1、“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森林火灾预防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群峰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编制森林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指导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火源管理、日常巡护、防火设施建设、监测预警等工作;负责督促检查自然保护地、国有林场的森林防火工作;建设管理县级森林防火物资储备库。
住所
五峰土家族自治县渔洋关镇武汉大道17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9MB1M92779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