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9期)。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吴号声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农业农村服务工作。承担乡村振兴产业发展规划编制、乡村产业调查和项目组织实施,为现代农业生产基地重点企业、重点项目提供政策咨询、立项指导、协调调度等服务工作;承担农业、畜牧、水产、农机技术推广和宣传等服务工作;做好林业、水利、水保、防汛抗旱、移民等服务工作;承担农民承包地、农村宅基地管理等相关服务工作,参与农村集体产权制度改革和村级“三资”监管,指导农民合作经济组织、农业社会化服务体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建设与发展。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上级农业农村、水利湖泊、自然资源、 林业等部门。
住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大道134号政府办公楼1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8MB0A85154G
2、“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综合执法中心
钱丰
承担综合执法工作。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执法目录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完成乡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对应上级城市管理、市场监管、生态环保、文化市场、交通运输、农业、应急管理等具有相对集中行使执法权的部门。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高家堰镇丹水大道154号
12420528MB0A85162B