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8期)。
1、“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黄海军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依法行政、服务群众”为宗旨,负责统筹辖区综合执法工作,行使乡镇赋权执法事项,涵盖市容管理、安全监管、生态保护、社会秩序等领域,开展联合执法与专项整治,维护基层治理秩序。
住所
长阳土家族自治县大堰乡大堰村3组17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8MB1U31252E