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345127期)。
1、“兴山县城区学前教育总园”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山县城区学前教育总园
法定代表人
李美琴
开办资金
390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学龄前儿童提供保育和教育服务。幼儿保育、幼儿教育。
住所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后河小区桔苑路1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6MB1P74813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