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1年第1期)。
1、“兴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兴山县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李涛
开办资金
41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为交通运输综合行政执法提供保障。以县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交通运输系统内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行政处罚相关行政检查、行政强制等执法职能。
住所
湖北省宜昌市兴山县古夫镇高阳大道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6MB1H8725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