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4331期)。
1、“远安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远安县城市运行管理中心
法定代表人
刘丹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城市运行管理及接诉即办相关工作。
住所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鸣凤镇凤仪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5MB1U13054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