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5494期)。
1、“远安县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远安县自然资源保护和权益维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程江山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协助开展全县国土空间规划、土地、矿产、测绘等自然资源领域重大违法违规行为的调查、核实等工作。
住所
远安县鸣凤大道1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5MB1R2750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