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远安县生态农业发展中心(远安县绿色食品服务站、远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站、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远安县生态农业发展中心(远安县绿色食品服务站、远安县农业环境保护站、远安县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检测站)
法定代表人
赵金龙
开办资金
8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三品一标”标志使用管理 绿色食品技术推广 农业环境保护 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
住所
湖北省远安县鸣凤镇东门路7-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5MB1R09570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