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6126期)。
1、“远安县河口乡党群服务中心(远安县河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远安县河口乡党群服务中心(远安县河口乡退役军人服务站)
法定代表人
杨潞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建服务工作;负责退役军人服务保障工作。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财政管理、农经等服务工作;做好交通、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
住所
湖北省宜昌市远安县河口乡河口社区发展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5MB093097XL
2、“远安县河口乡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远安县河口乡综合执法中心
邓江波
根据法律法规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统筹协调指挥区域内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
12420525MB0930988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