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05955期)。
1、“远安县嫘祖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远安县嫘祖镇农业农村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马茗文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新农村建设、乡村振兴、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产业化发展、财政管理、农经等服务工作;做好交通、林业、水利、水保、防洪抗旱等服务工作;负责对村级财务代理服务中介机构加强日常管理和指导。
住所
远安县嫘祖镇垭丝路88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25MB0930670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