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旨和业务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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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市、区关于加强和优化营商环境的方针政策、法规制度、工作部署等,起草相关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
2.拟订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规划、年度计划及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统筹协调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工作。
3.牵头组织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工作,协调开展营商环境评价培训、指标研判、样本培育、实地调研等相关工作。
4.统筹推进全区深化营商环境改革工作,跟踪、督办改革任务落实进度,协调解决重大问题。推介全区深化营商环境典型经验及做法。
5.负责企业诉求的受理收集、调查汇总、核实研判、转办交办、跟踪督办。办理涉及优化营商环境建设的各类投诉举报。
6.负责组织开展全区优化营商环境监督检查、明查暗访、专项督查等,对发现问题进行交办整改,并开展回访,督促整改销号。
7.负责制定全区优化营商环境考核办法和评分细则,并组织实施。提出考核评价结果运用建议。
8.完成区委、区政府、区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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