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0年第1期)。
1、“宜昌市猇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猇亭区医疗保障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卢苹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异地就医费用结算、医疗保障定点机构协议管理、经办机构管理及风险防控;承担本级医疗保险人员信息比对、医疗保障业务经办工作等。
住所
宜昌市猇亭区猇亭大道180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5MB1B19598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