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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研究拟订全区对外开放、招商引资、投资促进及经济合作的政策措施和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
(二)拟订全区招商引资和投资促进中长期规划和年度计划,分解下达全区招商引资工作目标;负责全区招商引资目标管理体系的制定、实施、督办和考核。
(三)负责组织实施全区大型招商引资活动和对外推介活动,组织和实施全区重大招商引资活动;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业务指导和投资促进工作,承办区级领导招商考察、洽谈等具体工作。
(四)负责全区经济合作工作,组织协调相关部门与境内外投资者、经济合作组织、投资机构、知名企业、行业协会、商会、企业联合会、科研机构、中介机构和金融组织的联络与合作,收集、跟踪、统筹各类招商引资项目信息,做好投资者的引导、协调和促进工作。
(五)负责区级重大招商项目的洽谈推进和协调服务工作,建立项目落地服务机制;完善招商引资项目评估、准入、服务机制。
(六)负责全区招商引资信息网络的建设和管理,负责全区招商项目库、数据库的建设和管理工作。负责招商引资统计工作。负责受理、协调、督办外来投资者与项目有关的投诉和信访事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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