负责宣传贯彻国家农产品安全法律法规,指导开展农产品标准化生产,实施符合国家标准的农产品认证和监管;组织实施“绿色食品和有机食品”的生产管理和监测:配合市主管部门加强种子、肥料、农药及农业环保执法管理工作;组织、指导农业检验检测体系建设;指导乡村特色产业发展、农产品加工业和休闲农业发展工作;承担农业农村信息化有关工作;负责种植业、渔业、农业机械化等农业各产业的监督管理;指导粮食、油料、水产等农产品生产。指导蔬菜、水果、产业、蚕桑、中药材等经济作物生产可持续发展。负责技术推广法规宣传,种植、养殖业技术培训;组织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生产体系、经营体系,指导农业标准化生产;指导农用地、渔业水域以及农业生物物种资源的保护与管理,负责长江禁渔,责水生野生动植物保护地及永久基本农田质量保护工作;指导农产品产业环境管理和农业清洁生产。牵头管理外来物种。负责农业防灾减灾、农作物重大病虫防治工作;负责有关农业生产资料和农业投入品的监督管理;负责农业产业龙头企业的培育、规范、巡查、监管、提升、服务;指导设施农业、生态循环农业、节水农业发展以及农村可再生能源综合开发利用、农业生物质产业发展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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