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151655期)。
1、“宜昌市点军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市点军区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姜琼
开办资金
0.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全区重点项目综合管理工作,组织拟订区重点项目年度工作计划,并监督检查计划的执行情况;负责编制全区重点项目建设年度目标,负责项目建设的统筹协调、督办检查、考核评价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资金筹集工作;负责重点项目资金的划拨、兑付工作;负责项目资金的财务审核及资金监管工作;组织研究重点项目推进中的突出矛盾和重大问题,研究提出相关政策措施意见;负责研究重点项目及投资有关政策,参与重大项目策划工作;负责招商引资和重点产业项目建设督办。
住所
宜昌市点军区五龙阳光小区商业C栋2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4MB1A45605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