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63927期)
1 、“宜昌市行政复议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李森林(原:陈乾)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承担市政府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办理的接待咨询、申请受理、听证组织及记录、宣传引导、文书送达等辅助性服务性工作;负责全国行政复议和应诉平台的录入和数据统计汇总;负责行政复议和应诉案件的案卷整理归档;负责组织行政执法人员资格考试和行政执法人员培训;负责行政执法案卷评查、个案办理等行政执法监督具体事务;负责行政执法监督信息平台管理维护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任务(原:加强机关信息化建设。负责局机关信息系统的开发建设、运行管理和网络安全保密工作。指导协调全市司法行政系统信息化建设)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0MB1F42505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