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宜昌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项目建设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尚锦华
开办资金
1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城建项目建设、质量安全监管、征地拆迁、土地收储、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业务范围:城建项目的前期研究、建设和管理服务工作;承担已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项目质量安全监管、消防施工过程中质量管理;集体土地征地拆迁工作,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补偿工作;土地收储、住房保障、物业管理工作。
住所
湖北省宜昌市西陵区发展大道55号管委会办公楼3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500MB086380X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