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6期)。
1、“丹江口市浪河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江口市浪河镇综合执法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涛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执行党和国家关于综合行政执法等方面的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规定。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住所
丹江口市浪河镇浪河大道与银梦路交叉口东北100米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81MB092043X5
2、“丹江口市浪河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丹江口市浪河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
付义林
负责贯彻执行国家关于环境和水质安全保护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并监督实施;负责辖区内水质安全保障工作;组织编制本辖区环境和水质安全保护中长期规划和年度工作计划:参与辖区内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协助做好辖区内环境监察和环境保护行政执法工作;协助环境问题来信来访的调查和污染纠纷、投诉的调解;组织、指导和协调辖区内环境保护教育、宣传工作;负责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全镇守水护水、净岸清库行动实施;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湖北省十堰市丹江口市浪河镇银梦路8号
12420381MB0920421D
3、“丹江口市丁家营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丹江口市丁家营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
彭帝
6万元
负责落实南水北调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和流域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负责丹江口库区水源地日常巡护;负责辖区内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农业面源污染防治等工作;负责开展守水护水宣传教育活动;协助处理水质安全违法行为。
丹江口市丁家营镇花园村迎宾大道1号
12420381MB0920894L
4、“丹江口市丁家营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丹江口市丁家营镇综合执法中心
何东亚
按照有关法律规定和省政府授权相对集中行使行政处罚权,在法定授权范围内以乡镇(街道)名义开展执法工作。
12420381MB0920878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