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丹江口市天津路小学”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丹江口市天津路小学
法定代表人
吕春
开办资金
3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实施小学义务教育,促进基础教育发展。小学学历教育。
住所
丹江口市天津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81MB0837900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