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1期)。
1、“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房县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王刚
开办资金
5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县城市管理执法局名义统一行使辖区范围内市容市貌、环境卫生、渣土管理、户外广告、无照经营、违法违规建设、河道水环境、燃气管理、殡葬等执法职责。
住所
房县城关镇滨河大道86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5MB1R59148Q