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1期)。
1、“房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房县林业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陈长兵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1、负责全县林业领域有关违法案件的举报受理、交办、移送等职责2、依法查处破坏森林、林木、非法征占用林地等违法行为3、负责全县木材经营加工企业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收购木材违法行为4、依法查处全县违反《野生动植物保护法》《森林病虫害防治条例》《植物检疫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种子法》和《森林防火条例》等违法行为5、负责全县木材、苗木、种子、野生动植物、林副产品等出入境运输的监督检查,依法查处违法行为6、负责全县林业综合执法的监督检查工作7、负责指导乡镇林业综合执法工作
住所
房县城关镇东城门路1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5MB1L1115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