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67033期)。
1、“竹溪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竹溪县农业生态环境保护中心
法定代表人
王著明
开办资金
1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组织开展农业环境建设,推广生态农业,发展农业环境保护产业,负责高标准农田建设、耕地质量管理和发展节水农业工作。
住所
竹溪县城关镇东风路54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4MB0A6003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