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55914期)。
1、“竹溪县财政管理指导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竹溪县财政管理指导中心
法定代表人
付晓明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参与制定财政监督检查办法、制度、政策等;协助开展财经纪律、财税政策、法规及本级财政预算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住所
竹溪县城关镇宾馆路6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4MB1U67685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