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48180期)。
1、“竹溪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竹溪县劳动保障维权中心
法定代表人
张斌
开办资金
5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受理劳动保障维权相关线索的投诉举报,组织开展对投诉举报线索的初步核实确认,配合机关做好对劳动维权案件的调查取证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等。
住所
竹溪县城关镇地母庙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4MB1U83087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