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30256期)。
1、“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竹溪分中心(竹溪县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
法定代表人
李杰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调度、督办、分析全县水质安全保障工作,拟定全县水质安全保障工作计划和工作规划,统筹全县涉水部门相关资源。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竹溪县鄂陕大道159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4MB1T00607A