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第400420951期)。
1、“竹山县宝丰镇党群服务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竹山县宝丰镇党群服务中心
法定代表人
梁本军
开办资金
0.84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负责党建服务、行政审批和公共服务等经办服务工作,为辖区群众和市场主体提供政务服务。负责退役军人就业创业扶持、优抚帮扶、拥军优属、人社、移民、畜牧、走访慰问、信访接待、权益保障等工作。
住所
竹山县宝丰镇侯家湾村1组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3MB1R35971A
2、“宝丰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公告事项:
宝丰镇南水北调水质安全保障中心
邓刚
1.09万元
负责落实南水北调、流域综合治理有关法律法规;负责辖区水库、河道、湖泊等日常巡护、 水质安全和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水生态安全突发事件应急对策;负责加强辖区水资源的保护,对影响水源、水质的排污口, 组织审报、登记、监控,提出限制排污的意见。负责水源地保护、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大气污染防治、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土壤环境保护和工矿污染监管等方面工作;负责组织辖区守水护水、净岸清库行动实施。
12420323MB1R3598X2
3、“竹山县宝丰镇综合执法中心”公告事项:
竹山县宝丰镇综合执法中心
邓辉
0.71万元
根据赋权和授权情况,代表镇政府统一负责辖区内综合行政执法工作。承担法律、法规规定的行政处罚和与行政处罚相关的行政强制、监督检查等工作。负责统筹协调区域内各站所执法力量和资源,开展联合执法工作。加强与县直执法部门的联系,配合县直执法部门开展联合执法。加强行政执法队伍和执法人员的建设管理工作。
12420323MB1R35963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