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5年第2期)。
1、“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郧西县分中心”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郧西县分中心
法定代表人
乔波
开办资金
3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落实中央、省、市及我县关于生态环境保护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相关文件;负责收集指挥、调度、处置各类生态环境保护监测数据及卫星遥感数据监测等工作;负责完成县环委会交办的工作,配合县环委会研究制定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计划、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统筹、协调、调度、下达、检查和督办县委办公室、县政府办公室、县环委办交办的生态环保问题整改工作;以“一网一库一舱一平台”为目标,配合相关部门建成十堰市丹江口库区水质安全保障指挥中心郧西县分中心调度指挥平台;完成上级交办其他工作。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合和路1号双子楼西楼6楼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2MB1U78130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