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2期)。
1、“郧西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郧西县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
刘金明
开办资金
5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以主管部门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和出租车行业管理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重大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等。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郧西县城关镇天丰大道7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2MB1P79139R