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事业单位法人有关登记事项已经核准变更登记,现予公告(变更公告第400457723期)
1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公告事项:
名称的变更
十堰市郧阳区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原:十堰市郧阳区道路交通运输综合执法大队)
法定代表人的变更
姚自强(原:姚自强)
宗旨和业务范围的变更
以区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郧阳区范围内普通国省县道公路路政、道路运政、水路运政,航道、港口、地方海事行政,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等行政处罚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指导农村公路交通运输行政执法工作。(原:以郧阳区交通运输局名义依法统一行使公路路政、道路运政、交通运输工程质量监督等违法违规行为的行政处罚权以及与之相关的行政检查、行政强制权,包括重大、跨区域行政处罚案件的立案、调查、处罚和跨部门联合执法等工作。)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1421832075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