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4年第2期)。
1、“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法定代表人
李莉
开办资金
2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宗旨:为劳动人事争议案件提供调解仲裁服务。 业务范围:劳动人事争议案件调解仲裁;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人员培训;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法律、法规、政策宣传;劳动人事争议处理统计分析。
住所
十堰市郧阳区城关镇隧道巷3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1MB081209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