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事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以下单位已核准登记(或者备案)为事业单位法人,现予公告(设立公告2023年第4期)。
1、“十堰市郧阳区消防勤务中心(郧阳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公告事项:
单位名称
十堰市郧阳区消防勤务中心(郧阳区政府专职消防救援站)
法定代表人
余磊
开办资金
20万元
宗旨和业务范围
承担责任区灭火救援、社会救助、水上救援、山火扑救、防汛抗旱等工作;积极开展“防消宣一体化”(防火检查、熟悉演练、消防宣传教育)工作;定期指导乡镇专职 消防队建立完善接警出动、组织指挥、火灾扑救、抢险救援、 勤务保卫和业务训练等规章制度;组织乡镇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指导乡镇专职消防队开展防消宣一体化工作和发展消防志愿者工作;完成上级交办的其它任务。
住所
湖北省十堰市郧阳区沿江大道79号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12420321MB07638178